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

來自星星與月亮的消息

書名:《星星、月亮、太陽—胡適的情感世界》
作者:江勇振
出版訊息:台北:聯經,2007,474頁。



由於胡適在近代中國的重要地位,從學術、到生平大事、交友網絡、政治思想、時評、情感糾葛等角度出發書寫胡適傳記、論文,由此衍生的「胡學」,可說是個別人物研究中相當顯著的部分。任教於美國德堡大學歷史系(University of De Pauw)的江勇振(Yung-chen Chiang)教授,就在前人研究成果,加以新檔案資料為基礎,以學科綜合的視野(中國史、美國華人史、社會史、婦女史)下筆,不僅為胡適,也為這些女性,有了更豐富的生命傳記。

近年男性學者們陸續考掘胡適vs.曹誠英,胡適vs.韋蓮司,胡適vs. 羅慰慈,胡適vs.哈特曼的情緣,多認為胡適在恪守承諾娶了江冬秀,成為傳統婚姻制度的「受害者」,多以「同情理解」的心理包容其精神出軌,情緣之產生及其結束,仍證明胡適是會為珍視自我羽毛而犧牲私情的男性。作者則另闢新論,指出三顆月亮:江、曹、韋,誰是他的最愛?而更特別的是胡適駐美期間所出現的婚外情—「星星」,所具有的種族、年齡、社經地位的差異,與他不必提出承諾,也不會有糾葛有關。而這些星星、月亮們,又是如何看待感情中的愛恨嗔癡,及她們眼中的「太陽」及其感情/男女地位觀?

由於胡適的名聲太著,是一個「最對外公開,卻又是最嚴守個人隱私的人」,是自傳資料最豐富的人,卻也在生前有意識地審查修剪、隱藏自己的私密。甚且故意耍聰明,設下迷障,既可誤導,又能順道考驗日後的研究者是否能有所突破。圍繞在他身邊的女性們也深知此點,在公布資料前多有意識地進行「審查」。本書的撰寫,其實在某種角度上,也是胡適及其愛人們和研究者之間的競賽對決。而若非1949年前後共軍逼近北京城下,迫使胡適倉皇離開北京而未及帶走大批信件,文稿及部分日記,晚年無法再行刪減內容;而若非大環境改變,檔案資料逐步公開,後人要想一睹其情感世界,就會難上加難了。換言之,沒有這些月亮、星星們捎出的訊息,太陽是很「吝嗇」於展現在自戀之外的其他人格面向的。

作者以為:胡適雖然愛調情傳意flirt,但還不算是一個會憑藉自己的名聲與地位,見獵心喜,或來者不拒的「掠食者」(predator)。(江著,頁6)而胡適在學術、藝文界聲望如日中天時,也就此開始與女性關係的多元發展,和曹誠英的一段情就是這時間的高峰。而1930年代末期,是胡適國際聲望的高峰,有社經地位的本錢,也敢於進行「獵星」,在下意識中也是一種對白人男性種族優越的反擊。在三顆月亮中,妻子江冬秀在信件中展示她的愛及寬容,以及在直覺中的憨直和果斷。現存信件量最多的韋蓮司,在早年有其特立獨行的個性;在戀人階段,則夾雜景仰、激情、相思、哀怨與煎熬;成為忘年之交後的體貼與關懷。曹誠英的敢愛敢恨,對感情的付出與要求,清晰呈現在少數信件中,也是中國「新女性」的縮影。其他中國女學生對胡適的崇拜心理,也使得他的桃花緣不斷,但他也會被過快的進展所驚嚇而退縮,偶爾再予挑逗,終使之流為一場「單相思」。在單戀胡適的女性中,友人朱經農的妹妹朱毅農愛不成而精神分裂,可能是作者稱為可能是最悲慘的。(江著,頁205-6)徐芳在胡適1937年赴美之後,也死心另嫁他人,直到二十一世紀,她與胡適的一段往事才見諸公眾。



[圖片來源:胡適紀念館。江冬秀與子女合照。]作者對江冬秀的描述相對前人而言,已較為持平。他支持唐德剛的說法,認為江冬秀是胡適的內助,是胡自己也很清楚的。他指出,在胡適決定遵守母親定下的婚約時,他自己也確認自己的「擇偶之道」。胡承認夫妻要在知識唱和,已比登天還難;此種缺憾可透過友朋補足。也因此,他儘管和妻子存有無可跨越的鴻溝,在學術、思想、人生、感情的體認上都有差距,卻也對妻子付出情、愛與感激。儘管夫妻間在1920年代中期夏夜藉酒消愁,兩人感情因女兒之死達到谷底,他對妻子的熱情也隨時間消逝,但仍有惦念、恩愛之情,夫妻倆就這般爭爭吵吵地過了一輩子。而胡適既然從友朋間得到知識上的滿足,從情人身上獲得知識的渴望便相對減低,更在意於從情人身上獲得慰藉。而江冬秀經過胡適的刻意教導後,即便寫信無法完全免於白字,卻也能寫出一番素樸的白話文。

個人以為,展露作者跨領域研究的案例,當以韋蓮司(Edith Clifford Williams, 1885-1971)最具代表性。韋蓮司出生於富裕之家,曾是一個有前途的前衛藝術畫家,有事業野心、不修邊幅,在外以男性化的Clifford William活動,與堅守維多莉亞教養的母親關係緊張。但也是傳統女性顧家意識仍未完全消失,讓她在關係親密的父親過世後,回家承擔起照顧病姐、陪伴母親的重責,在兩難中決定犧牲自己的藝術事業,也是世紀初美國新女性的困境縮影。正因為這一層決定,讓她起初與胡適認識時是處於優勢美國畫家vs.弱勢外國留學生(排華法案禁止結親,社會的種族優越感)、藝術與關切女性問題的啟發者,甚且是姐姐般角色,胡儘管愛慕韋,卻難有超乎社經地位的決定。

但是到了1930年代時,韋蓮司面對胡適,社會、經濟、知識地位的優勢均已不再,又成為世人眼中的「老處女」,主客易位。但當兩人關係不同後,在胡適與韋蓮司的信中仍不輕易流露他的真情,決絕程度「彷彿一切從未發生過」。這種心理頗令人感到費解。胡適對女性之故作衿持並不新鮮,但無情面卻少為人所提及,最甚者是「有新人忘舊人」,坐視新人對舊人之示威。這可能是以往研究「胡學」者最意想不到之處?




作者試圖解答胡韋之間的關係為:對胡適而言,韋蓮司是個需要付出很多「相思債」的情人,在身邊女性垂手可得,又出現新歡之際,何需費心維持?在胡適身邊的「知己」多以男性為中心時,這些女性終究只是過客,能成為他的「知交」者更屬不易。當韋蓮司深愛胡適後,再也無法不將跟他求婚的男性和胡適相比較,在無法脫離此一標準後,韋蓮司在情感上的要求便不只是一個家庭、過平淡的生活而已。

韋蓮司如此表白個人觀點:「當一個人老的時候,很自然而且光營正大的,會希望去尋找氣味相投的關係(companionship)—越是老,越是飢渴地需要這種志趣相投的關係,比身體的需要來得更飢渴。」她不要這樣的婚姻:「跟一個沒有蓬勃之氣、沒有想像力的人生活在一起也許可以過得很安穩。然而,可能會有那麼一天,我一覺醒來,發現自己對他,已經厭惡到了不可能繼續服侍他的地步,這是我所害怕的。」(Williams to Hu, Nov.28, 1937)(江著,頁319)

但在表白之後,韋蓮司也明知胡適不可能離婚。最後,她拒絕一位鰥夫的求婚,以胡適的「知交」為最終定位。

韋蓮司既是「知胡適者」,也是「愛惜胡適者」,她為胡適形象的維護也不遺餘力,這就是她希望有人研究胡適,願意提供資料給台北的胡適紀念館;卻又提供刪節後的「副本」,甚至想抽換信件內容的原因。因此,胡學中不僅胡適個人自我進行對隱私的「審查」,熟知他的女性友人,不管是韋蓮司,還是後來的羅慰慈也參與了這一過程。

作者以為,過去研究胡適者,多是一種男性的目光(male gaze)的反映,假定女性在情慾地位中的被動、不自覺,男性成為主體及鑑賞者,女性是鑑賞品、對象景物。而作者要如何在寫作上有所自覺,不把女性當成被把玩的對象,是相當重要的。而在這種目光下,女性的個性就會流於平板,不是有血有肉的人。而他的寫住,正是要破除這樣的窠臼。沒有這些女性的情感掙扎,才構成這份情感世界中最動人的篇章,進而展露了胡適的另一層自我。而當研究者突破胡適所設下的文字迷障,讓故事主角展露他頑童式的「被抓到」的表情時,可能才是雙方腦力激盪結果的新階段吧?筆者以為,本書可為有興趣於敘說個別人物故事者,作為一個不管是在研究方法、觀點及史料考證上,均有特出之處的案頭參考之作。

末記:筆者讀完本書後以為,胡適應該慶幸,生活在一個傳播媒體對名人私欲的窺探尚未到達極致的時代。否則以胡適如此勤於「招蜂引蝶」,若是碰到對方向媒體爆料,再設局存證,包管會成為小報的頭版標題「名校校長爆婚外情」,遭到道學者的口誅筆伐。胡適要想再如何「珍惜羽毛」,要想全身而退,恐怕也會是難上加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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